警方通报!“网购娃娃菜食用后中毒”系夫妻合谋 意图骗赔 均被刑拘 律师:属于犯罪未遂 可从轻或减轻处罚

发布时间:2026-02-04 15:59  浏览量:4

2026年1月23日,据1818黄金眼报道,浙江台州天台县杨女士夫妻俩因去年12月误食网购娃娃菜,食用后因重度杀鼠剂中毒、嗅鼠灵中毒送往重症监护室抢救。据报道,杨女士夫妻俩怀疑,这跟网购的蔬菜有关。

2026年1月25日,涉事网购店铺注销后失联。

2026年2月3日,案情发生反转。据红星新闻2月3日晚报道,当地官方证实“网购娃娃菜食用后中毒”系夫妻合谋、意图骗赔,均被刑拘。

2026年2月3日22:33分,浙江天台公安发布警情通报,涉事夫妻网购娃娃菜食用中毒事件,陈某某杨某夫妻涉嫌敲诈勒索罪,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官方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播、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。

头条号作者“安律说法”

@安律说法

对此进行了分析。

律师观点:属于犯罪未遂 可从轻或减轻处罚

《刑法》第274条规定,

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千元至5千元就构成敲诈勒索罪!

《刑法》第23条规定,

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如今夫妻二人没能达到犯罪的目的,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,只是说属于未遂,在量刑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女子夫妻二人除了面临刑事责任,同时也让卖娃娃菜的商家遭受质疑,进而给卖娃娃菜的商家造成名誉、经济上的损失。依法还要赔偿给商家所造成的损失。

仅代表律师观点,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