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以食为天,生产队时,允许做生意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3-27 19:59  浏览量:8

生产队里允许社员做生意吗?这是一个邀答题,在这里肯定的说,是不允许的,因为有一个“投机倒把”的帽子,在那里放着呢,稍有不慎便会给扣在头上。

那时生产队里,对社员管得是很严的,有事得必须请假,队长批准后,方可去做,一年三百六十天,天天如此,有一句话叫“干到腊月二十九,吃了包子再下手。”

那时队里天天有活,除有天气外,很少有休息日,赶集上店买卖东西,是一定要请假的,如果是做生意,连门也没有,因此家家穷得叮当响,因为劳动日很低,很少分到钱。

我的一个本家叔,他一辈子独身,未有对象,这是因为在解放前,被卖过三次兵耽搁了,名声不好未找上老伴,他在生产队里干活,吊儿郎当,松松垮垮,干烦了,就去跑小买卖。

有时也收破烂当货郎,由于能挣现金,手头很宽裕,生产队里对他毫无办法,也不找他的麻烦,这是身边唯一做小买卖的人,后来传说他收破烂,收了个金娃娃,他光笑不语。

记得他做饭,就在屋里三块砖支个小铁锅,清水煮面条吃,常吃面食,在那个年代,这已经是富人生活了,一般农户,常年吃掺地瓜干的煎饼。

另一个做小买卖的,就没有这么幸运了,因为家里有好几口人,他过去就是做小买卖的出身,对在队里干活,非常反感,抽空就跑出去赶集上店,做小买卖,常常得到村书记的点名。

云:“在队里干活就有病,出去搞投机倒把,就没有病,比年小的还壮实,骑自行车一跑几十里路,一点也不累,”他对这样的点名,一点也不在乎,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。

那时“投机倒把”这个罪名,是十分严重的,它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标签,一般社员不敢越雷池一步,只能老老实实地窝在队里,日出日落,日落而息地辛勤劳作。

生产队时,大部分社员家里,是分不到钱的,分也分得很少,就指着一年喂头猪,或者卖点粮食换点钱,过日子。一头猪好了能卖大半百块钱,在那时这已经是一笔巨款了。

粮食一般不成问题,因为是按“人七劳三”分配的,吃是很够吃的,有时还可卖点现金。

这就是那时,每个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,也都能吃上饭的真正原因。就是手中缺现金,不让做生意,是一主要原因。

“投机倒把”是一个时代的印记,那时政策就是这样的,大环境限制了想象的自由,很少有人突破这种束缚,于是缺钱便成了普遍的现象。